网络经济和信息革命的经济学影响

2015年2月28日,信息社会50人论坛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信息时代的经济理论发展”在北京大学朗润园召开。围绕信息时代对经济学理论提出的挑战、信息时代经济学的完善与发展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以下根据卢锋教授现场发言整理:

今天主要谈谈对于两个问题的看法。第一个问题是怎么看待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对经济学的影响;第二个问题是怎么看待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对中国改革的影响。

经济学有一套相对来讲比较完整的理论。在过去十几年当中,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取得空前的发展,甚至有人认为经济学遭到颠覆。下面讲几个案例。

第一个案例就是长尾现象。与长尾现象相对应的就是二八法则,即80%的销售和利润来自20%的顾客,而其它80%的顾客所能贡献的销售和利润只有20%。二八法则的启示是,不用事事专心,只要抓住那20%的顾客就可以了。长尾理论是对二八法则的巨大挑战,因为从那80%的顾客身上也可以赚很多钱,这个“尾巴”可以拉得很长。电子产品网上销售行业是长尾现象的主要经验基础,前提条件是电子产品网上库存成本为零。因为没有库存成本,任何一个产品哪怕一年只卖一次,也是值得储存的,也能贡献销售和利润。

信息技术发展不仅导致信息边际成本为零,并且有的产品存在消费者需求面网络效应。这里网络效应不同于传统行业也经常看到的厂商固定成本投入不可细分性等原因形成的供给面网络效应,而是由于对特定信息产品而言,消费者效用评价认为其他条件给定用户越多能够带来额外效应。早先微软操作系统,晚近的社交网站等平台性产品行业,都体现出这样的特点。一旦某家企业进入后,形成足够规模的网络,转移成本就极其巨大。我们看到,微信占据优势之后,即便是阿里巴巴这样强势企业,投入大量资金推“来往”新社交平台,最后也很难如愿。这时只有出现革命性技术突破,才有可能打破原有局面。

总的来看,网络经济、信息革命确实丰富了我们对于经济学的认识,为经济学的发展供了很好的素材。但是还不能说经济学被颠覆了。经济学体系具有两方面功能,一是提供对人类行为方式的一种理解方式,即行为主体在限制条件下追求利益最大化。二是通过对价格、竞争机制分析,对稀缺资源的配置方式提供一种解释。经济行为分析与资源配置机制分析相互结合,具有难以完全替代的认识价值。从大量网络现象观察,被颠覆被改写的大多是形成特定经济现象的限制条件,难说颠覆了经济学基本分析逻辑和框架。与其说经济学被颠覆,还不如经济学可能在被颠覆的过程中来不断的调整自己、丰富自己、生存发展下去。

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对于中国体制转型改革具有重大和积极的意义。比如余额宝有利于打破金融垄断,滴滴打车能够区别定价,有利于打破出租车行业的垄断。更重要的是,信息时代技术条件,对于“观念的定价”、“思想的市场”产生广泛深刻影响,这对于解决我们国家“身体已经逐步走到现代甚至后现代,但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某些方面还停留在过去”的这一矛盾,都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

作者: 卢锋(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北京大学中国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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