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的京津冀农产品智慧供应链构建

推动京津冀农产品智慧供应链一体化,有助于提高京津冀农产品供应链效率,降低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成本,保障京津冀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于提高京津冀地区综合竞争力、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京津冀农产品智慧供应链一体化构建面临很多问题,如生产和流通环节成本高、标准体系混乱、政府对射频识别标签推动不足、利益分配不均衡、大数据处理与应用能力欠缺、商业模式缺乏创新等。互联网+背景下,为更好地推动京津冀农产品智慧供应链一体化,一要由政府主导农产品智慧供应链构建;二要合理公平地进行利益分配;三要构建京津冀农产品大数据平台;四要在不同发展阶段选择合适的商业模式。

201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将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标志着京津冀一体化将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引擎。在2015年3月31日的一次调研中,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再次强调:“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农业协同发展是题中应有之义,要研究制定农业协同发展规划。”

201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要制订“互联网+行动计划”。通俗讲,“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而京津冀“互联网+农业”并非两者的简单相加,而是互联网+发展下物联网在京津冀农业领域的应用,将物联网与农业进行深度融合,形成智慧化农产品供应链,创造新的发展生态。京津冀农产品智慧供应链要站在互联网+的风口上顺势而为,促进我国经济腾飞。

一、推动京津冀农产品智慧供应链一体化的意义

根据2015年公布的《2014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计算得出,京津冀人口共计11052.16万人,粮食总产量3600.05万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425.59亿元,农产品产量与销量巨大,为农产品协同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京津冀地区农产品供应链目前主要还是传统形式,表现为各环节松散、临时、信息孤立的衔接网络链条,面临很多严峻问题:一是农产品安全问题日益严重,如2015年北京“4·26致癌农残草莓”事件、2014年河北省巨鹿县“5·8毒鸡爪”事件等;二是农产品腐损率极高,我国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腐损率为25%~30%左右,远高于发达国家5%以下的水平;[1 ]三是农户利益无法保障,由于信息不能共享,农户在种植农产品时,只能是“看邻居”“看过去”“一窝蜂上,一窝蜂下”,造成了“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等局面,同时“白菜烂地里”“大葱随便送”“牛奶喂猪”等怪象频出,农户的种植变成了赌博游戏,给农户、企业乃至国家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为避免传统农产品供应链的弊端,应促进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射频识别(RFID)等物联网技术在京津冀农产品供应链中的应用,这对于提高京津冀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效率,保障质量安全,提高京津冀地区综合竞争力,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基于此,农产品智慧供应链引起了京津冀政府相关部门和农户的重视,以物联网为基础的智慧供应链将在京津冀农业领域掀起一场新的革命。

二、推动京津冀农产品智慧供应链一体化面临的关键问题

京津冀农产品智慧供应链包括三个环节:信息采集、互联和智能应用。也就是说,企业首先要具备全面的互联感知能力,感应设备置放于供应链的每个环节,采集跟踪农产品和车货信息,预测并预防异常情况;其次,要打通供应链上下各环节,形成互相协作、及时沟通的能力,通过全程供应链电子化以及多式联运来避免重复的人工干预;最后,从察觉到分析再到行动,通过智慧数据分析来预测未来,科学决策,实现全生态系统最优化的资源调配。[ 2 ]在信息采集环节,一般认为技术标准和成本是主要问题。在互联环节,射频识别标签在农产品供应链中应用环境的不成熟以及利益分配的不均是主要问题,这两个问题更具挑战性。[ 3 ]智能应用环节在三个环节中处于核心位置,情况最为复杂,其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第一,农产品智慧供应链建立在大数据基础之上,但由于农产品供应链存在信息孤岛效应,没有形成综合平台,数据也不开放;第二,物联网带来的农产品智慧供应链商业模式创新,这是最有难度的一个问题。

1. 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成本很高

在农产品生产环节,目前国内射频识别标签价格仍然较高,尽管现在每个标签的成本可以做到0.4元,[4 ]但淘宝网上射频识别标签的价格大多超过了1 元,而条形码标签的价格多数仅为0.02元,两者价格相差悬殊。此外,由于农产品价格与附加值都比较低,以红萝卜生产和流通为例,假定一箱可以装20袋红萝卜,一天能够生产50箱,那么每天需要用1000个射频识别标签,每天仅射频识别标签的成本支出就要l000元左右,这对生产者而言是个相当大的负担。

在农产品流通环节,需要借助信息系统和读写器读取每个箱子上的射频识别标签来进行检验,成本也非常高。除此之外,如果箱内农产品本身水分含量高,对标签和阅读器的技术要求就会更高,生产商付出的成本也会更高。

2. 标准体系混乱

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三大射频识别标准体系,即ISORFID 标准体系、EPCglobalRFID 标准体系、日本UIDRFID标准体系,三大标准体系间相互竞争对抗并争夺市场。尽管三大标准体系已经存在,但建立自己的标准仍然十分必要。这一方面是出于信息安全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因为使用他人的标准意味着不仅要允许他人读取自己的信息,而且要向他人付费。因此,应建立自己的标准,以免重蹈我国DVD生产的覆辙。

目前京津冀射频识别相关标准非常混乱,一方面数据格式不统一,农产品不能兼容,由于射频识别标签的识别码都是唯一的,如果存在多种数据格式且彼此互不兼容,尽管闭环情况下对企业的影响很小,但开环情况下会严重阻碍农产品流通;另一方面,各频段射频识别产品的国际标准尚未统一,各厂商推出的射频识别产品标准不同,导致射频识别产品在不同市场互不兼容,严重影响射频识别产品的互通和发展。

3. 政府对射频识别标签推动不足

京津冀正处于物联网发展的初始阶段,政府监管不仅会深刻影响物流流程的规范化与信息化进程,也是各种先进信息技术进入市场的突破口,此时政府对物联网的培育和支持极为重要。而农业是关系民生的基础产业,其重要地位不能仅仅以经济效益衡量,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农业发展尤其重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戴定一认为,国外物联网应用的主要推动力是政府和大企业。而在2014年9月农业部公布的第六次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中,京津冀地区仅有120家,其中北京有56家,天津有18家,河北有46家,京津冀农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对产业链上相关企业控制力不足,节点企业之间合作稳定性差,供应链上下游组织关系松散。可见,通过大企业的驱动来发展京津冀农产品智慧供应链是行不通的,只能依靠政府强力驱动,这也形成了我国物联网应用的特色,即政府推动项目好于企业运营项目。[ 5 ]比如,从上海应用物联网的经验来看,政府推动就是一个非常突出的因素。上海有关政府部门在保税区监管、车辆监管等方面都有一批射频识别实验项目,在射频识别技术应用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

4. 利益分配不均衡

利益分配是农产品智慧供应链构建中一个最为普遍与核心的问题。[ 6 ]农产品智慧供应链参与主体间的利益摩擦主要是利益分配不均衡造成的。农产品供应链上的中间流通环节分配到了大量的利益,而农户和生产企业的利益很少,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它们参与生产的积极性。并且,随着近年来各种生产要素价格的上涨,生产成本相应增加,中间环节的价格相应提高,而农产品价格涨幅有限,加之农产品生产还受地域、气候等多种因素影响,终端消费者的多样性需求也具有不确定性,农户往往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导致其生产积极性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农产品供应链利益冲突最严重的主要是农户和农产品收购企业。尽管农户与农产品收购企业提前达成了收购协议,但由于缺乏合理有效的利益分配保障措施以及各专业组织监管不严,导致违约成本不高。由于供应链整体约束力不足,各行为主体会按照自己的成本与收益核算,当自身利益与整体利益出现冲突时,违约行为出现,供应链上各主体普遍存在短期行为,供应链各主体难以长久合作与发展。比如,当价格上涨时,农户会因协议收购价低于市场价而违约;当价格下跌时,企业会产生违约动机,导致两者间利益冲突加剧,加大了供应链的不稳定性。

5. 对大数据的处理和应用能力欠缺

对数据的采集、加工与整合能力,对数据的分析、决策以及精准、快速应用能力反映了一个国家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农产品智慧供应链是一个基于网络的集中式数据处理和服务中心,这是物联网时代智能化最为重要的特征。[ 7 ]比如,菜鸟物流取得成功的关键不在于资金、技术,而在于阿里巴巴坚实的大数据处理和应用基础。自2003年开始,阿里巴巴就成立了商业智能部,用以进行数据采集与整合,后来又推出了大数据产品“数据魔方”和“聚石塔”。正是前期坚实的数据基础,让阿里巴巴能够采集到包括供应商、电商、物流公司、金融企业和消费者在内的全方位数据并加以整合与分析,使打造智慧供应链系统成为可能

近年来,北京整合集成平台软件、条形码和扫描技术、物流配送、移动电子商务等信息技术,研发出了一套适合商业流通的物联网应用平台;天津已经初步搭建了农业数据资源云中心和食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系统;河北省大力支持优质高效农业发展,满足京津冀地区的市场需求。但是,京津冀地区由于数据资源不够丰富,开放程度较低,信息孤岛问题严峻,大数据核心技术水平不高,很多企业还停留在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等低级阶段,各企业间缺乏供应链上下游之间的整体规划与协调,削弱了企业的反应能力和竞争力。

6. 商业模式缺乏创新

商业模式是企业通过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商流等,借助并利用自身资源,把产品和服务提供给客户并获取效益的赢利模式。与上文提到的五种障碍相比,最难的当属商业模式创新。这是因为,物联网需要整个产业链所涉及的科研院所、芯片生产商、终端生产商、网络运营商、系统集成商、电信运营商、最终用户等参与者来共同解决物联网技术应用问题、上下游企业和客户问题、内外部运营管理问题等,创新物联网应用的商业模式。[ 8 ]调研结果显示,对京津冀农产品智慧供应链,由于弄不清投资回报率,目前绝大多数企业仍持观望态度,很多实验项目比较普遍的情况是信息技术(IT)厂商出资,利用物流企业的业务做演示项目。京津冀农产品智慧供应链是断裂的,尚未形成各参与者共享信息、共担风险、共同获利的共赢商业模式。而从物流领域的应用来看,物联网所创造的真正效益并不是立竿见影的经济效益,而是依靠物联网带来商业模式的创新,进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目前,企业对商业模式的创新还很不熟悉,这是影响农产品智慧供应链应用的主要因素。[ 9 ]

三、京津冀农产品智慧供应链构建

对于物联网标准体系,目前已有企业采用软件解决方案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即只要符合公开的国际标准,设计软件时可以回避国际专利的制约,形成一套自己的软件解决方案。况且,很多情况下标准是相对封闭的,可以形成一个自动体系,还有很多情况下标准是可以协商的,因此标准不会构成主要问题。而成本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尽管目前农产品本身价格不高,但射频识别标签的成本相对较高,不过考虑到任何技术的成本都是开始时较高,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射频识别标签的成本也会大幅降低,届时成本也就不成问题了。[ 10 ]构建高效的京津冀农产品智慧供应链,政府主导推动、利益有效分配、大数据平台构建、商业模式创新是关键。

1. 政府应主导农产品智慧供应链的构建

考虑到企业智慧供应链实施策略对系统初始状态的高度依赖性,其在发展初期,需要政府或行业协会营造有利于农产品智慧供应链发展的监管系统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而企业可用之来管理物流和供应链。自2006年起,深圳就开始将欧洲物品编码(EAN)与射频识别技术相结合应用于果蔬等农产品质量监管,并采用射频识别技术记录产品名称、产地、认证、药物等信息,监督部门可随时利用手持读写器对产品进行抽检,一旦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可立即实现追溯和召回。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也曾采用射频识别技术对食品进行全程监控。由此可以得出如下模式:政府首先投资建设基础网络和监管系统,并按照特定规则向企业开放,企业在利用该系统向监管部门反馈信息的同时,对自身物流进行实时监控。此类政府主导项目对农产品智慧供应链发展具有十分巨大的推动和示范作用。[ 11 ]

2. 利益分配公平合理

经济学观点认为,供应链企业之间的联盟关系能否形成以及能否保持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利润分配制度。联盟产生的高于供应链各环节独自经营所取得的收益,是争议的集中所在,也是企业合作能否成功的关键。这里需要关注两点:

一是核心企业的作用。核心企业是整个供应链联盟的盟主,是供应链上的“信息中心”和“物流集散中心”。核心企业能够通过协调供应链上的信息流,降低整个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成本,有利于联盟成员达成合作协议,同时使市场需求信息准确而及时地到达供应链中的相关节点,使生产更具有计划性,降低农民的市场风险,提高供应链的运行效率。[ 12 ]因此,核心企业的协调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并决定着整个供应链联盟运作的优劣以及竞争力的大小。

二是建立正确的利益分配原则和有效的分配机制。[ 13 ]要确保各成员得到的收益高于其独自经营所获得的收益,且根据公平原则,收益要与投入成正比。这里的收益不仅仅指利润,还包括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研发能力、获得渠道、知识产权、经验、商誉等方面的投入;不仅包括房屋、设备等生产要素资源,还包括经验、关系等组织资源。[ 14 ]

3. 构建京津冀农产品大数据平台

“大数据”把供应链的每个环节都吸纳到大数据物联网平台,通过对产品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配送等环节产生的海量数据进行挖掘与分析,从海量数据中发现新的知识,创造新的价值。京津冀农产品供应链具备一定的发展基础,可在传统供应链渠道体系中嵌入信息平台,将各种技术手段应用于不同的供应链环节,使信息平台发挥作用。具体参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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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基于物联网的智慧农产品供应链示意图

首先,从供应链的第一个环节——农户开始采集数据。以基本生产单元为单位,进行农产品初始数据收集、分类、提炼、整合,为供应链的每个环节提供支持和指导。将农产品来源、加工过程、质量情况、农药初始检测结果、出产地块土壤情况、农户个人信息等一一收入该平台。此后,每经过一个环节进行一次数据实时加载,结合用户网上日志与农产品相关网页内容进行数据挖掘与分析。企业可从中获得用户偏好、产品竞争力分析等多项数据支持。

其次,建立与企业的接口,与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数据共通,确保数据准确、及时传输。系统将输入的数据加工处理成所需要的生产、物流及需求信息后,对其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数据挖掘与分析的结果可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终端等各种平台形式发布给具有各种不同需求的用户。在技术上,建议采取以Hadoop为代表的NOSQL数据库技术和基于SQL的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将需要进行关联分析或经常査询的数据保存在关系型数据库中,将不需要进行关联分析或査询较少的数据保存于NOSQL 数据库或Hadoop平台,将中长期数据放置于低成本平台,将短期高价值数据放置于高性能平台,以实现数据的高效率、低成本存储和处理。

再次,建立消费者监测端口,让消费者有知情权,确保高品质农产品的销售。2015年4月26日之后,受“致癌农残”传言波及,全国各地草莓滞销,草莓种植户至少损失了十几亿元。[ 15 ]导致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在于,消费者难以分辨哪个批次的草莓合格,哪个批次的草莓有毒害,为安全起见,只好拒绝购买。智慧供应链一旦建立,消费者只需根据卖家提供的电子产品编码(EPC),即可查到其从原材料供应、生产流程、加工流程,直至最终销售的所有相关信息,从而决定是否购买。此外,还可考虑在批发商及零售商处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监测对比终端,通过大屏幕或其他有效渠道使消费者在第一时间了解自己想要选择的农产品的品质信息,并提供与同类产品进行对比的可能,从而有效解决农产品供应链的“信息孤岛”效应。

4. 选择适合不同发展阶段的商业模式

基于物联网的农产品智慧供应链商业模式选择,除考虑各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外,还要考虑物联网中物流、价值流、资金流以及信息流之间的关系。为加快物联网在农产品智慧供应链中的应用,可根据农产品行业市场需求以及物联网的商业特点,选择适当的商业模式。通常认为,基于物联网的农产品供应链的商业模式设计主要包括运营商主导型、系统集成商主导型、公共事业应用型以及“云聚合”模式。这些商业模式的比较如表1所示。

表1 物联网商业模式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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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京津冀农产品智慧供应链的构建采用公共事业应用型与“云聚合”相结合的模式。在初期建设阶段,以公共事业应用型商业模式为主,政府或公共事业部门搭建公共平台,客户可以租用或购买平台及相关软硬件产品,并支付相关通信费用。由于农产品是民生产品,其独特性决定了政府一定要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政府对农产品智慧供应链的支持力度可以大一些。在建设初期,由政府承担初始成本,并尝试让供应链上的各用户免费体验物联网应用,从而一方面培养用户使用物联网的习惯,一方面加快农产品智慧供应链普及的速度。

“云聚合”是以云计算为基础理念,以为用户服务为中心,根据当前运营平台已经具备的规模与业务能力水平,针对不同的目标市场,通过整合内外部资源,形成的商家、用户以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共同创造价值的一种网络商业模式。“云聚合”模式是未来物联网发展的理想商业模式,其特点之一就是可在一定的安全机制监控下,使信息实现全面而自由的流通以及大量而快速的传送,从而有效解决传统农产品供应链中存在的“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价值的高速增值;其特点之二就是可使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系从传统的线性流动提升到各企业之间的跨边界合作,云聚合模式下,客户需求是企业存在的理由与源动力,个体可围绕客户需求自由地向商家和投资者转化,个体之间的界限趋于模糊。事实上,各商业模式与“云聚合”模式之间并不冲突,替代后过去各种模式的主体都将成为“云”中的一朵。

*本文受201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物联网环境下京津冀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HB14YJ100)、2015 年河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河北省卫星应用产业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54576139D)资助。

参考文献:

[1]链农:如何降低农产品价格和损耗?[EB/OL].[2015-03-19]. http://www.wokeji.com/nypd/cyzfj/201503/t20150319_1001418.shtml.

[2]陈姝“. 智慧物流”有望创新商业模式[N].深圳商报,2014-06-09(5).

[3]戴定一.物流信息化领域:继承发展亮点显现[J].物流技术与应用,2014(4):71-73.

[4]RFID国标将出,电子标签价格降[J].网印工业,2013(1):56.

[5]、[6]何忠伟,等.基于供应链的北京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2:49.[7]张舟.张燕生:利用大数据解决农产品买卖难[N].华西都市报,2014-09-19(21).

[8]俞华,路红艳.物联网在我国流通领域应用前景分析[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2(8):36.

[9]、[10]戴定一.成本与标准不是困扰RFID的主要问题[EB/OL].(2007-06-22). http://tech.163.com/07/0622/16/3HJT21O200092APB.html.

[11]、[12]赵晓飞,李崇光.农产品供应链联盟的利益分配模型与策略研究[J].软科学,2008(5):90-94.

[13]薛楠.我国绿色物流跨域协作机制:缺失与构建[J].中国流通经济,2014(4):45-49.[14]魏修建.供应链利益分配研究——资源与贡献率的分配思路与框架[J].南开管理评论,2005(8):78-83.

[15]祖春玲,杨慧.受“致癌农残”传言波及长丰草莓大量滞销损失超1.5亿[N].安徽商报,2015-05-06(6).

[作者简介]薛楠(1981—),女,辽宁省新民市人,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企业管理;姜溪(1973—),女,北京市人,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德国帕绍大学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产业经济、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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